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蓓 仝永涛)发现小偷正在实施盗窃,出于义愤对其痛打,最后竟将小偷活活打死。近日,慈溪市高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十年至缓刑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3月7日下午4时许,刘某在慈溪市浒山街道高河塘村盗窃摩托车时被车主潘某发现,潘某随即大声呼喊“抓小偷!抓小偷!”高某等4人闻讯后一同追赶小偷。刘某逃至高河塘村后华家路应家东20号东边路段时,跳过一条小河沟后摔了一跤,被高某等人抓住后拳打脚踢,后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保安制止。当保安欲将刘某带回公安机关时,被害人刘某再次逃跑,跑了120米左右后又被高某抓住,高某等人再次对被害人刘某乱踢乱打,致使刘某倒地昏迷。110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将刘某送到慈溪市人民医院治疗,但刘某于4月14日在慈溪市人民医院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系重型颅脑外伤,硬膜下出血,脑挫裂伤死亡。
案件审理过程中,5名被告人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潘某等5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综合高某等5人的认罪态度,且他们的家属已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对高某等5人作了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