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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监局十大措施整治财险市场
稿源: 证券时报  | 2008-10-07 08:33:35

  本报讯 针对当前财产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经营和恶性竞争等问题,宁波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制定十项工作措施,整治财产保险市场秩序。

  宁波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保费收入严重不真实、制造假赔案或故意扩大赔款挪作他用、虚列经营管理费用、不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采取罚款、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该负责人表示,要坚决查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虚开中介发票为保险公司套取费用、不据实列支经营管理费用和兼业代理机构拖欠保费、索要高额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采取警告、罚款、停止接受新业务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

  除以上工作措施外,宁波保监局还将从另外九个方面入手,整治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推出五项监管工作制度,督促公司加强内控。建立交通事故轻微物损理赔服务中心,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信访工作,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推行车险“见费出单”制度,杜绝中间环节克扣保费、滞留保费各种行为。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信息,并向全行业和社会进行通报。建立对总公司的通报和询问交流制度。完善车险信息平台。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十个方面的举措,要达到确保公司经营数据真实性、严格执行向保险监管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解决理赔难问题、确保公司主要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的目标。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