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余姚
余姚财税优惠政策助企业发展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8-10-07 09:10:58

  余姚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财政对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宁波舜龙电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实行了顶峰发电类燃料差价补助,补助资金共计790余万元。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助推作用,市财政(地税)局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分头进行宣讲辅导的同时,及时兑现各类经济扶持奖励政策,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增强信心。

  今年以来,市财政(地税)局共拨付各项扶持经济发展资金1.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其中:工业政策补助7626.57万元,科技政策补助1210.9万元,商贸政策补助868.61万元,外贸政策补贴3140.96万元。这些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对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起到了“及时雨”作用。

  与此同时,市财政(地税)局还积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因税率从33%降到25%,全市企业因此少缴税收6600万元。为鼓励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实行了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全市共有19家企业税前扣除技术研发费4199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386万元。为拓宽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实行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措施,全市相关企业少缴税收411万元。贯彻落实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审核确认50户企业在5年内可抵免企业所得税5546万元,已抵免企业所得税2939万元。落实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收3032万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主要有:全面停征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继续缓征职业教育统筹经费,预计可为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6000多万元;实行土地使用税引导奖励政策,对投资项目新征土地并在计划建设期内动工的企业,在计划建设期内按其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额予以奖励;在鼓励企业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将对当年自营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一定增长幅度的出口企业进行奖励,减轻出口企业税费负担,仅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一项预计全年可减征750万元;安排1000万元资金,加快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创业基地建设;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引导资金1000万元,对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所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项目进行扶持,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毛益中 王 阳)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