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7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一名小学女老师五年前与台北县一名许姓男子交往时,让男友拍下全裸照片,没想到去年女老师发现自己的裸照竟然在网络上流传,还被冠上“淫荡老师”称号,板桥地院将转寄裸照的许姓男子依加重诽谤罪判刑三个月。
直到现在,女老师的裸照仍可通过点对点传输软件,在网络上搜索得到。据了解,女老师去年底得知自己的裸照被粘贴网,当场崩溃痛哭,后来转校服务。
根据调查,女老师曾在男友床上全身赤裸拍下各种姿势的裸照,有些甚至比陈冠希的欲照还要夸张;院检勘验照片,发现女老师是自愿让男友拍摄,因此没有妨害秘密的罪嫌。
两人交往一阵子之后分手,女老师忘记自己还有裸照在男友处。去年十月女老师的妹妹收到朋友的一封电子信函称,在知名点对点传输站点上,可以找到女老师的照片,而且照片名称还被冠上“淫荡老师”。女老师的妹妹上网发现真的,赶紧通知她,女教师于是提出告诉。许姓男子到案后否认散布照片,他说只是把八张裸照转寄给友人,不知道为何会在网络上散布。
检方比对从许姓男子计算机扣得的照片与网络上流传的照片,发现是同一组照片;由于点对点传输软件的特性,无法查出是谁开端散布,但许姓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加重诽谤罪嫌,因此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后,许姓男子同意认罪协商,最后法院依加重诽谤罪判处许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罚金,减刑后成为三个月,若易科罚金则罚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