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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一女老板非法吸储8000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08 07:45:18

  洪某,一名来自鄞州区洞桥镇的农家妇女,从租厂办企业开始,短短4年多时间就拥有3家企业,号称资金上千万,拥有奔驰、奥迪等高档轿车。今年8月初,这名女企业家突然消失。20多天后,她走进江北公安分局自首。这时,人们才知道,洪某已经欠下巨额债务。

  10月6日,洪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鄞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司法机关公布的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据了解,洪某借款的范围较广,她的亲友、认识和不认识的企业家、退休老人,甚至连她自己厂里的职工也成了她敛财的对象。

  记者通过调查获知,已知的数十名受害者中,丰先生损失尤为严重,高达1900万元。去年10月,洪某认识了丰先生,称其名下有3家公司,如今准备扩大投资规模。不久,洪某找到丰先生,以7分利的高利息为诱饵,向其借款400万元,并承诺借期为1个月。

  到了还款期,洪某称她与朋友投资8200万元买了条船,其中她占有32.5%的股份,并拿出股权证书以示她的实力。她说,光这个股份她就要投资2000多万元,所以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希望暂缓还款期,利息照付。随后,洪某又陆续以投资煤炭产业等借口,从丰先生那里借得资金900万元。

  由于多笔借款迟迟收不回,今年5月份起,丰先生加大了催讨力度,但洪某总是一拖再拖。6月初,洪某拿着一份购买土地的证明,说她在江北花1400万元买了土地,如今为归还他的借款,要么把船的股权转让给他,要么以这块土地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来还他,但贷款时要先抵押200万元。

  为拿到贷款,丰先生又借给她200万元。没想到几天后,她又称,因还不出钱,银行把她告上法院,将船等资产封掉了,如果要把船的股权转让给他,必须先解封,需要410万元。为拿到股权,减少损失,丰先生又借了她410万元。其间,洪某以手下公司的名义,一共给丰先生开具了3张共1050万元的转账支票。但后来发现,这些全都是空头支票,她的账户里根本就没有钱。

  令丰先生悔恨莫及的是,明明知道她的资金链出了问题,可为了减少损失,还是一步步落入她的圈套。他说,其中数百万元是他担保后从朋友那里借出来的,如今他成了被朋友追债的对象。

  鄞州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称,洪某投资的3项实业一直需要400万元左右的资金周转。2005年初,洪某开始向个人借钱投入生产,利息都在10%。投资获利后,她都会及时地将利息支付给对方。由于投资失利再加上还需支付高额的利息,2007年8月,洪某开始出现了债务危机。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