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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投保车险“见费出单”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09 06:52:38

  本报讯(记者 周静)记者昨日从宁波保监局获悉,今后投保人缴了车险的保费,将立马出保险单,以杜绝中间环节克扣保费、滞留保费的行为,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据悉,为全面整治宁波市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宁波保监局出台了十项举措,而“推行车险‘见费出单’制度”正是里面的一个重要内容。该制度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

  宁波保监局财产险处负责人称,虽然概率不高,但是长久以来存在着这样的情况:车险投保人将车险保费交给车险代理点或者保险公司业务员,而代理点或业务员将保费滞留在自己手中,这严重影响了保费的安全。而在保费未交到保险公司的这段“真空期”内,如果投保车辆出险,就会产生理赔方面的难题。

  据介绍,“见费出单”制度,是指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或财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惟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打印正式保单。“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以后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只有缴纳了全部车险保费后,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