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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含三聚氰胺禁超2.5mg/kg 人为添加将究责
稿源: 京华时报  | 2008-10-09 07:42:38

  五部委公布乳制品含三胺限量值 人为添加将追究法律责任

  奶粉含三聚氰胺禁超2.5mg/kg

  本报讯(记者叶洲)昨天,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简称限量值)规定的公告。

  公告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

  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还说,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该公告已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认可。

  限量标准

  食品种类 限量值

  婴幼儿配方乳粉 1mg/kg

  液态奶及奶粉 2.5mg/kg

  含乳15%以上食品限量值 2.5mg/kg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