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一副主任
受贿9万多元获刑4年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袁 晴 范东卿)鄞州区滨海投资创业中心一名副主任,因受贿被检方提起公诉,前天,鄞州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据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介绍,2006年6月,毛某被任命为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用地规划等工作。2007年6月,正准备出国的毛某,收下了项目经理彭某送来的美金2000元;2007年9月、12月,又分两次收下了项目经理任某送上的8万元。作为回报,毛某对彭某和任某在承接工程上给予了照顾。
归案后,毛某因检举其他犯罪,有立功表现,故被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