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上月,南京20条地产新政出台,其中的“购房补贴”最引人关注。前日,南京市房管部门透露,房补发放的细则已经出炉,10月1日后购房的南京市民,如符合条件,从13日起就能领到购房补贴。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购买90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这份由房管、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可获得购房补贴的时间节点,即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购买普通住房的,购房人可获得住房补贴,新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相关人士表示,购房补贴标准是按缴纳的契税金额来计算的,比如一套70平方米、总价60万元的房产,按规定可以领取6000元的房补,而一套12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的房子,则可以领到5000元。如果市民购买的是精装修房,且单独签订了装修合同,则装修部分的房价享受不到“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