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13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平潭县法院日前对一起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超、张虹以发放救灾款及照顾伤残老兵扶助款为幌子,骗取被害人款项共72万余元,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林超、张虹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超与张虹为牟取不法利益,商议由张虹冒充福建省农业银行的经理,林超冒充项目具体负责人,以福建省民政厅将对平潭县台风受灾人员下拨一批救灾补助款及福建省军区下拨一批照顾伤残老兵扶助款的虚构事实实施诈骗。
2005年到2007年期间,林超将上述“信息”告知平潭县屿头乡村民,并由张虹冒充省农行经理及省财政厅领导,要求“符合申报资格”的村民先缴纳一定的办事经费才能得到上述款项,共骗取10人共计72万余元。
平潭县法院审理认为,林超、张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的救灾补助款、照顾伤残老兵扶助款的事实,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