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些店家私自在人行道旁修筑小缓坡,这样虽然方便了车辆上下人行道,可原本好好的道路却多了一道道“疮疤”。昨天下午,细心的市民刘老伯打进新闻热线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
刘老伯家住长丰新村。昨天上午,他去菜场买菜时路过一家店铺,看到店老板正在人行道边用水泥浇筑一个小缓坡,店老板还对旁人说,“这样电动车上下就方便了。”刘老伯觉得店老板的想法没错,小缓坡缓解了人行道与机动车道的落差,方便了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可如果每家店铺都在门口的人行道边浇筑小缓坡,这不就影响市容了吗?
就刘老伯反映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江东镇安街、南演武街、宁穿路等一些沿街商铺较多的路段,在人行道边修建小缓坡的现象随处可见。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自在人行道边修建这种缓坡是不允许的。不过,城管部门也建议,有关部门在修建道路时,也应考虑到这种情况,统一设置一些缓坡,以解决车辆上下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