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仑的丁女士花2500元买来一台彩电,用了两年多,因某种原因向厂商退货,但要交一笔折旧费,结果消费者退回了彩电还要倒贴给厂商90元钱。这其中究竟哪门子的道理?丁女士对国家家电三包中规定的折旧率提出了质疑。
几天前,丁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讲述了她买彩电所遇上的窝心事。据她反映,2005年10月6日,她购买了一台国内某知名品牌的29吋高清彩电,当时价格为2500元。商家承诺,这台彩电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三年。可是,到了今年8月6日,眼看着奥运会快开幕了,丁女士家的这台彩电的数字板却坏了。由于厂方这一类型的数字板已停产,因此,售后服务人员建议丁女士退货,但需收取折旧费。
那折旧费该怎么算?该品牌彩电售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称,按照国家规定,彩电的折旧率以售价的0.1%一天计算。工作人员细算了一下,发现丁女士购买的这台彩电的折旧费已需2590元,也就是说,丁女士向厂家退了彩电后,还得倒贴90元钱!这一结果让丁女士大吃一惊。
不过,该彩电售后服务人员告诉丁女士,他们也认为这种折旧费的计算方法不合理,为此厂方只收折旧费1000元,可以退给丁女士1500元钱。
丁女士对此感到难以理解。记者经各方了解证实,当前我国关于家电的三包规定,彩电退货时,折旧率确实是按售价的0.1%每天计算。照此算法,丁女士购买的彩电三年不到,便已经折旧成“负资产”了。
记者经调查还发现,按照三包规定,还有部分商品的日折旧率明显较高。如手机的日折旧率为0.5%,摩托车的日折旧率为0.2%,电脑主机及外设主要部件的日折旧率为0.25%,家用空调器也为0.1%等。针对这些商品的折旧率,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消费者,大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一部两三千元的手机,用了一年不到,照此折旧率计算就已是一文不值了,这好像没道理!”一名消费者说。
记者了解到,对三包规定中某些商品过高的日折旧率,一些地方的消保委已提出了质疑。一位消保委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三包规定中折旧率不合理情况的存在,不少企业一般会自行确定产品折旧的方式。他强调,如果是因厂商原因引起的商品退货,消费者有权全额退货,厂商无权收取任何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