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岚 通讯员周生利)宁波市统计局昨天公布2007年宁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测算与评价结果:根据《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及要求测算,2007年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度达到92.56%,比2006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在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础上又迈进了一步。
测评的五个领域中除生态环境外,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民生活和社会和谐四个领域均达到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目标。24项指标中有13项指标的实现度达到全面小康目标,比上年增加3项,占指标总数的54.2%;有3项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目标。
从分项看,经济发展领域继续领先,2007年经济发展领域实现度达到97.39%。该领域4项构成指标中,除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实现度为89.58%外,人均GDP、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等3项指标已经达到全面小康的目标。
从发展速度看,生态环境领域改善最快。2007年生态环境领域的实现度达到88.34%,虽尚未达到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但比上年提高了2.53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和社会事业领域进步较快。2007年我市人民生活领域的实现度达到94.82%,比上年提高2.38个百分点。
社会和谐发展也取得新突破。2007年社会和谐领域的实现度超过90%,达到90.14%。该领域5项构成指标中有4项已经达到全面小康的目标,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实现度是新增的达到全面小康目标的指标。
对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我市在司法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重点、难点仍然存在,有待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