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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书屋":办集体借书证 一次可借500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0-16 12:40:24

  本报讯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有几十万册图书,但有些市民因为住得远而不愿去借书,怎么办?那就在市民身边建多个“卫星图书馆”,方便他们借阅。本报与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联合开展“市民书屋”的建设活动,将在目前尚缺乏更好读书条件的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在2009年底以前建设100家“市民书屋”或信息资源链接点,在图书馆与“市民书屋”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和网络联动。

  “市民书屋”可以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可免费使用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的图书馆管理系统(汇文系统)。在总馆2万多平方米、40多万册图书的阅览区任意选择1000-2000册图书,不定期地到总馆调换;总馆为“市民书屋”的所有读者免费办理借书证;“市民书屋”的读者通过总馆网站(www.nlic.cn)上的“馆藏目录”浏览总馆所有图书的出借或在馆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图书,并在网上预约;免费使用总馆包括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在内的10多种数字资源;总馆免费培训各“市民书屋”图书馆管理员。

  对于暂不具备建“市民书屋”条件的单位,大学园区图书馆可以提供集体借书的服务方式。需要的单位到大学园区图书馆办集体借书证,签订协议后交500元押金,各单位就可借200-500册的图书,2个月调换一次。

  “市民书屋”设立的条件:

  1.馆舍面积60m2以上,配有书刊架、阅览桌椅。2.配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图书管理人员至少一名。3.每年有一定量的购书经费保证。4.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借阅制度和办证手续。配有工作电脑一台、供读者检索电脑至少一台。报名咨询电话88126510,来老师;88126519,陈老师。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