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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次异地联合严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0-17 07:56:58

  我市首次典型案件异地互查联合行动开始

  本报讯(记者冯 军 通讯员罗剑光 蔡迎新)昨日,记者从余姚、慈溪等地了解到,从宁波、奉化、象山、宁海等地抽调来的国土执法人员正在紧张地核实材料,或找当事人谈话笔录,并到案发地实地查处分析案情。这标志着我市国土资源部门为期两个月的首次典型案件异地互查联合行动开始了。此举旨在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据介绍,今年年初以来通过卫星遥感、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市辖六个区共查处违法用地218宗,国土部门已依法建议对59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名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余姚、象山两地共查处违法用地290宗,已建议对48名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国土资源违法高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

  但从全市违法用地查处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国土资源执法形势仍不容乐观,农村新增违法用地时有发生。据调查分析,今年1月至9月,全市共查处违法用地1177宗,其中涉及农村和个人违法980宗,约占违法用地总件数的83%。农村违法用地主要表现为:有的地区借新农村建设为名,未经依法审批,违法动工建设所谓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质是非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后,仍我行我素,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形式非法使用、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等。

  为切实提高办案效果,避免当事人托人说情,有效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时有发生的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行为。近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抽调了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鄞州等地执法监察业务骨干,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典型案件互查联合行动。重点打击违反法律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圈占农村集体土地以及非法招租、买卖集体土地等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国土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本次联合行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将严格遵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原则,让违法者付出违法代价,同时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悉,典型案件互查联合行动结束后,市国土资源局将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查处有关情况。同时,还将对此次行动进行绩效评估,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