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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1万元买来新车以8.3万元卖给朋友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17 07:56:58

  象山人张某借此树立“能以内部价购车”形象,骗了10多个亲友8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诸新民 通讯员 刘晓丽)“能人”张某可低价购买汽车的消息,曾在象山鹤浦广为流传,随着张某落网,人们才知道这是个骗局!昨天,记者从象山法院得知,张某以低价代购汽车名义,共诈骗80多万元,包括其外甥女在内的10多名亲友成了受害人。

  去年年底,张某对外甥女李某声称,他结识了某汽车厂家高管,可以以内部价购买汽车,比市场价便宜3~5万元。几天后,张某果真将2辆崭新的福克斯轿车,分别以8.3万元和10.7万元卖给朋友项某和胡某。

  其实,这2辆车是张某以每辆13.1万元的市价,从经销商手中买来的,一点折扣也没打。这不过是张某为骗取亲友信任,而精心炮制的一枚“糖衣诈弹”。

  果然不出其所料,这次交易让李某及其周围朋友对张某深信不疑。很快,张某可以以内部低价购车的消息不胫而走,相继有11人委托李某和项某找张某买车。张某便让李某将他们的购车款共计81.22万元,一并打入其个人账户。

  拿到购车款后,张某又购买了2辆福克斯轿车,分别以10.5万元和10.85万元转卖给受害人,并伪造购车收据、发票和汽车订销合同等。其余购车承诺,因其用于赌博、购车等,挥霍殆尽,无法兑现。

  为了隐瞒真相,张某又找来同伙姚某,冒充某品牌汽车集团经理,与受害人周旋,以雨雪封路、一时无车等各种理由拖延时间。

  今年3月,姚某因赌博被象山公安局治安拘留。4月2日,姚某、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后,警方从张某处追获赃款7000元和一辆别克轿车,其家属先后帮助向受害人返还赃款共计16万余元,至今仍有48.22万元无法偿还。

  10月12日,该案在象山法院开庭审理。据公诉机关起诉,张某和姚某在案发前均犯过诈骗罪,且无正当工作。张某曾在2003年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3年6个月,姚某2002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刑4年6个月。两人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均不满5年又故意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目前,法院仍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将择日宣判。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