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逼女友和好,一男子竟在公交车上将汽油泼在女友身上,手持打火机准备点燃,幸好被司机及时制止。昨日,沙坪坝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36岁的张某离婚后,结识了小婷(化名)。检察机关介绍,今年8月份,小婷提出分手,张某没有同意。8月9日上午,张某约小婷在磁器口见面,还随身携带了一个装满汽油的矿泉水瓶。见到小婷后,张某威胁她,谁知小婷根本不吃这套。小婷态度坚决,激怒了张某,他迅速拧开了瓶盖,仰头喝了一大口汽油,喷在了小婷的身上。
小婷转身就走,并登上805路公交车,张某也跟着上了车,继续威胁小婷与自己和好。由于小婷不理睬,张某终于爆发,他拿出装有汽油的矿泉水瓶,胡乱洒向小婷。汽油洒在了小婷身上,还泼到了公交车上。“跟我分手,我就烧死你,烧死你全家!”张某拿着打火机,冲着小婷大叫,其他乘客被吓得叫了起来。
司机立即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了20余名乘客,并冲到张某跟前,夺下了他手中的打火机,把他拉下了车。8月11日,张某来到派出所自首。记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