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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告别"户籍证明"可用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身份
稿源: 浙江在线  | 2008-10-18 12:46:10

  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将缩短一半,由原来的60天变为30天。昨天,省公安厅发布消息,治安总队将再次推出5项便民措施,并从今天开始实施。最受人关注的是,公民今后从事相关活动,可用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证明身份,不用再到公安机关开户籍证明了。

  这5项便民措施分别为

  1、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周期由原来60日调整为30日,对交通不便的边缘山区和海岛,可延长至40日。

  2、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公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可提供预约登记、上门拍照、送证等特殊便利服务。

  3、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有权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公安机关不出具户籍证明后,有关单位需要留存公民身份证明材料的,可以留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的复印件。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的,应当按规定及时补办。

  4、户籍窗口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本市、县范围内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查询服务。

  5、公安机关审批爆破作业项目的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缩短至15日内。

  据了解,各级治安部门还将推出代办服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