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法院执行900余人次,帮助执行和解48件
本报讯(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胡 静)家住奉化市锦屏街道的李某在被当地法院判决偿还欠款后躲到了外地。几天前的一个夜里,他偷偷回到了家,但第二天一大早,执行法官就上门了,李某无奈地履行了判决。办案法官称,之所以能顺利执行这个案件,要归功于遍布该市各乡镇、街道的执行联络室和执行联络员。
2007年5月,奉化市人民法院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依托综治网络,在该市的各个乡镇和街道建立了执行联络室。联络室的工作职责是及时向法院通报与执行有关的信息,特别是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可执行财产的线索。
根据相关的工作规范,法院每个月都编发一期《执行未结案件通报》分发给各执行联络室,通报上详细列明相关未结执行案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依托这些分布到各村的执行联络员,法院执行局能在最快时间内了解和掌握被执行人及其相关财产的线索,以及影响执行的社会状况等,提高了执行效率。
执行联络室承担的另一项职能是受法院委托进行执行和解。由于执行联络员来自于基层,了解和熟悉情况,因此,不少执行案件经过他们调解后达成了执行和解。
为提高执行联络室制度运作的规范化水平,奉化市委、市政府还将其纳入了各镇(街道)综治目标考核,奉化法院则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加强了对执行联络员的培训。
据统计,一年来,执行联络室协助当地法院执行900余人次,帮助法院执行和解案件48件,该院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了65.2%,同比上升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