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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变身公务员 网友质疑难改“打手”形象
稿源: 新华网  | 2008-10-20 12:15:41

  2008年9月22日,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湖分局的执法人员骑着自行车在辖区路面巡逻、执法。新华社发(袁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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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正在执法的“美女城管”。付兴华 摄

  近日,广州市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市3196名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全部实行公务员管理。

  在很多人眼里,城管的形象一直与“打人”联系在一起,暴力执法让城管引起人们普遍的反感。因此,广州城管变身公务员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引起很多争议。

  不少人提出质疑,广州一夜之间增加三千多公务员,这些编制从哪来,是否有违公务员“逢进必考”的规定?城管变身公务员后,能否从此改变“打手”形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

  “一刀切”纳入编制是否有违“逢进必考”?

  媒体对广州3000多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进行报道后,网上各大论坛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其中质疑最多的莫过于这3000多编制从何而来,这样 “转正”是否违反了公务员“逢进必考”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它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

  因此,不少网友提出,广州市“城管局”只是换了副牌子,城管人员换了身新衣服,就堂而皇之地进入公务员序列。这是否违反了《公务员法》“凡进必考”的规定?

  网友“愿做锐利的剑”说:城管队伍良莠不齐,国家机关所规定的“逢进必考”难道是一句空话?多少人为了能够进国家机关而拼搏,千军万马挤上国家公务员考试这座独木桥。在他们中间,素质比城管人员高的人太多了,加上此前对城管形象不佳的诟病,这样的身份转变群众恐怕难以接受。

  对此,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表示,广州城管三千多编制是由广东省、广州市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主要根据城区人口、辖区面积、建城区面积、商业繁华程度等指标来核定,具体严格依照编制部门的一套标准。

  据李廷贵介绍,广州城管人员的公务员身份已经依照相关程序严格办理。1998年7月,经广州市政府11届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广州市城管支队的城管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并按规定做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随即,在编的正式城管人员均参加了全市公务员过渡考试,考试合格,经人事局审核后,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于2000年完成,并对少数考试未合格人员进行了分流。

  2000年公务员过渡完成后,广州市城管支队的所有城管人员均按规定执行了“逢进必考”的录用制度,除调任、转任本身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外,其他新录用人员均经过广州市公务员统一招考,择优录用。广州市城管局成立后,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从依照公务员管理转向公务员管理。

  协管员如何规范避免成为“害群之马”?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城管所要担负的工作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05年至2007年3年间,广州市城管部门共取缔乱摆乱卖114.9万多宗,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点12万多户,清除乱张贴小广告4507万张,清拆违章建筑近400万平方米。

  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城管在编人员远远无法满足需要,因此很多城市都出现了名称各异的协管人员。但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协管人员在协同管理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暴力执法”屡屡为公众所诟病。

  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城管协管员与辅助队员的人数约2400多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管人手不足的问题。但是,素质不高的协管员随意罚款、态度蛮横等消息也屡见报端,大大影响了城管队伍的形象。

  2004年7月,一名在广州市天河区摆摊的外地小贩在躲避城管追赶时,被街道城管科的临时工殴打致死,虽然事后政府向公众解释,肇事者并非正式的执法人员,但仍给城管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如今,城管人员成为正式公务员,由于编制的限制,今后增加城管员必然比以前更加困难,那么,面对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协管员会不会越来越多,这些协管员的素质将如何保证?

  广州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城管局作为广州市政府组建的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协管员在内的一切发展都必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划和要求进行,因此不可能随便招收协管人员。由于协管人员的产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因此短期内无法完全清退,但只要协管员队伍存在一天就将严格管理一天。

  目前,对协管员和辅助队员的录用和管理,广州各区人事部门都有相关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进入城管队伍的协管员素质。广州市城管局成立后,也已安排专门机构负责出台协管队伍培训方案和管理规范。

  对于协管员的职能,将严格限定在“协助巡检”而不会赋予他们执法权。据透露,即将颁布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将明确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变身公务员能否告别“打手”形象?

  广州将城管转向公务员管理,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整肃城管队伍,重塑城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但由于城管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不少人对这次变身能否成为文明执法的开始表示质疑。

  有网友提出,曾经以“素质低,打人,欺负小贩”著称的城管人员,变为公务员后就能文明执法了?就重塑形象了?就改邪归正不再打人了?把“城管大队”,升级为“城管局”,除了级别起到了“级”的提升,并无多大实际意义,更不会导致城管工作从“执法”变为“服务”的质变。

  网友“妙龄美猪”说,城管的“泥饭碗”变成“金饭碗”,比以前端得更稳了,可能反而会助长不良习气。从罚钱、抄摊到引导、服务,城管的文明执法不能依靠披个公务员的“马甲”,还要从自身的思想意识和作风上抓起,自觉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正是由于公众对城管这种根深蒂固的印象,新成立的广州市城管局将重塑形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说,城管要通过文明执法争取更好的社会形象,改变目前市民认为“黑着脸,拿着棍子”的城管形象。

  李廷贵说,城管是一支拆违建赶小贩的执法队伍,但更关键的职能是管理好这个城市,而管理的核心就是服务,新成立的广州市城管局将突出强调为老百姓服务。一方面,城管部门要转变观念,逐步从惩治到规诫,从驱赶到说服,从清除到引导。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逐步从清理到管理,从处理到帮扶,从整治到保障。

  同时,城管行政执法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在奖惩制度方面,广州市一直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执法队员行为规范》就对执勤制度规定了“四不准”,即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等具体规定。而自2005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效投诉认定试行办法》也作出规定,明确了市民可以对城管执法效果、满意度进行责任追究,广州市城管局成立后,又对该办法进行了更新,如把市民投诉的期限从投诉事项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延长为15个工作日,方便市民提出异议与投诉的可选择性。

  在督察、检查方面,广州市、区两级城管队伍分别设立了督察队,督察、检查城管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城管监督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

  除了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广州市正在加紧建立相应的执法督察制度,对城管人员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目前,广州市城管正通过加强自身管理、转变执法观念来改善公众形象。城管变身公务员后,能不能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探索出一条城市管理的新路子,社会各界都拭目以待。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