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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出口西班牙要收取专门的回收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21 09:12:16

  本报讯(记者 殷浩 通讯员 冯云)电池出口西班牙要收取专门的回收费了。记者昨日获悉,西班牙废旧电池回收法令本月起正式生效。

  根据该法令,西班牙的电池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必须通过设立回收点、向公共财政缴纳处理费等方式参与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并规定有关部门应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对回收的废旧电池进行环保处理。法令设定了废旧电池的回收率:2011年应达25%,2015年为45%,回收范围涉及干电池、蓄电池、工业用电池等各类废旧电池。

  除了西班牙外,欧盟也制订了类似的法规。今年5月2日欧盟通过一项指令,要求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承担。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

  宁波有上百家电池生产企业,年出口量超过20亿只,进入欧盟的电池则占到三成。宁波电子电气实验室有关专家指出,电池出口企业应抓紧研发无汞、无镉的新型环保电池以替代传统电池,同时应联合研究在境外设立回收系统,研发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生利用的新技术。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