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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路段接连发生轿车落水事故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0-21 13:16:58

  本报讯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年初,奉化、鄞州的一些临水路段接连发生轿车落水事故。其中,奉化籍的竺姓男子在去年8月、12月先后各有一辆轿车落水。这个竺姓男子难道是个倒霉鬼?保险公司起疑了。后经警方侦查发现,原来是竺某和他的一帮朋友在捣鬼!他们故意制造轿车落水事故,目的就是要骗取保险金,合计骗取理赔款已达70多万元。昨天,奉化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特大汽车保险诈骗案。

  旧车先试水

  38岁的竺某是农民,有过诈骗犯罪前科。去年下半年,他将自己一辆旧的“羊城”轿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时被告知不好修,他就想着把轿车开到水塘里,让保险公司来赔损失。去年8月19日晚上,他开车带朋友胡某前往奉化尚田鸣雁村时,发现路边有一个水库。胡某先下车帮他察看了周边环境,然后他将车子挂了前进挡也下车来,结果车子自动前行,前轮冲出了岸,底盘却搁在岸上。

  见车子处于不上不下的状态,竺某只好打电话找朋友王某等人来帮忙,准备先把车子拖上来,但没能成功。竺某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猛烈摇动轿车尾部,将车子推入水库中。然后,他让王某冒充过路司机向交警报告了“事故”,自己则下水库游了一趟,以增强“落水”的真实感。交警抵达现场调查时,竺某谎称自己因开车避让相对方向的来车时失控而落水。事后,他拿着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骗取车损险理赔金8.58万元。

  买车就下水

  竺某在与朋友聚会时,吹嘘起了自己的骗保手法,这让何某、陈某觉得这确实是一条发财捷径。何某与陈某二人在去年9月初专门赶到宁波二手车市场,花9万元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包括保险费)。钱是陈某出的,车主登记为何某。去年10月11日下午,没有驾驶证的何某以2000元作为报酬,找有驾驶证的朋友张某前往奉化西坞白杜粮站附近伪造了轿车翻落水塘的事故。取得事故认定书后,何某据此向保险公司骗取车损险理赔金4.905万元。

  何某与陈某骗保成功后,竺某与何某、陈某又进行了交流。他们了解到国产车和进口车的保险费相差很大,同时淡水事故和咸水事故的车损赔偿金额也有差距,他们决定做笔“大”的。

  好车泡咸水

  去年10月至11月间,由陈某出资19万元从宁波二手车市场买来了一辆“沃尔沃S80”轿车(包括保险费),车主登记为竺某。去年12月18日晚上,由竺某开着这辆轿车带着何某来到鄞州咸祥的海水塘旁,伪造了“沃尔沃S80”轿车翻入海水塘的事故。事后,竺某从保险公司骗取车损险理赔金28.15万元。

  当月底,又有手头拮据的骆某合伙参与骗保,与竺某、何某、陈某一起进行了预谋。今年1月初,他们花26万元从宁波二手车市场买来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包括保险费)。2月23日晚上,骆某开着这辆轿车,跟何某一起在奉化莼湖桐照村附近伪造了“雷克萨斯”轿车翻入海水塘的事故。骆某向交警谎称是因开车接听电话引发事故,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骗取车损险理赔金34.181万元。

  保险诈骗罪

  竺某、何某、骆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或伙同他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奉化法院一审认定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竺某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何某与骆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8万元。涉案的陈某、张某、胡某、王某等人,奉化法院将另行处理。(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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