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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劳动合同法》政情交流会侧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0-23 08:04:22

  昨天下午,联谊宾馆联谊厅里座无虚席,市政协实施《劳动合同法》政情交流会在这里举行。政协委员们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近2个小时的面对面交流。

  市政协主席王卓辉,副主席郁义康、范谊、常敏毅、胡建岳、张明华和秘书长王必恒出席政情交流会。150多名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

  关键词之一:劳动合同

  政协委员夏波娜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在我市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中,不少季节性临时用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对此有何对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晓光答:这种违法行为在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的确存在,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专项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宣传和对企业的培训工作,引导和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政协委员鲍林春问:由于建筑企业建设工期短、人员流动量大、人员结构复杂,许多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有没有针对性措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戚伏堂答:在加强日常检查纠违的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将与其他部门加强联合调研,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引导和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关键词之二:社会保险

  政协委员严国萍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市中小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在养老保险费缴纳问题上,不少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后,采用发放参保补贴的办法,要求外来务工人员自己缴费。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宁章答:这种“付小费”的办法是不合法的,对企业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劳动保障部门接到这样的投诉,将依法予以处理。

  政协委员王岽兴问:一些外地企业在甬招用大量的商场、超市促销人员,这些人员的养老金怎么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晓光答:如果外地企业在甬设有办事处,并办过相关登记手续,劳动者可以与外地企业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地社保;如果外地企业未在甬登记,劳动者可与外地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外地社保,也可以参加本地社保。

  关键词之三:节假日加班

  政协委员费震宇问:有些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加班费,尤其是节假日加班费。对此劳动保障部门应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晓光答:企业不能强迫职工加班,确需加班要遵守加班时间方面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加班费。对于企业拖欠加班费问题,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接到投诉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关键词之四:劳动规章制度

  政协特邀委员周亚越问:目前我市仍有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有的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缺乏与职工的沟通和协商。请问有何好的解决办法?市总工会副主席吴秀华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与工会或职代会平等协商确定。工会组织今后将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同时采取措施督促企业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

  政协委员金慧敏、赵光辉、周富康、黄斌盛、李旦伟、廖微微、龚利红等就建立企业平等协商机制、加强职工培训等有关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广泛交流。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