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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力神案机密成筹码 辽宁一民警涉嫌索贿123万
稿源: 法制日报  | 2008-10-23 14:38:49

  身为警察的刘金哲,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掌握了关键事实后,不仅没有履行警察的职责,反而以此作为向案件利害关系人索贿的筹码。如此有违警察职责的行为终将其送上了法院的被告席。记者今天获悉,刘金哲因涉嫌索贿罪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今年32岁的刘金哲是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同时他也是辽宁蚁力神“10·11”专案组成员。但是,身为警察的刘金哲却把案件调查的情况当作了个人牟利的筹码。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刘金哲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利用其掌握的蚁力神集团董事长王奉友的口供等案件机密,主动与案件利害关系人江某联系,以帮助王奉友、江某疏通关系为由,向江某索取贿赂43万元。索贿过程中,刘金哲化名“刘雨帆”,并将所得赃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23万元存入了岳父的账户,另外20万元则直接藏在了自己的家里。

  但第一次索贿成功的刘金哲贪心又涨,十多天后,他就再一次来到北京,以同样的理由向江某索取80万元,被警方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刘金哲身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刘金哲虽然承认自己确实收了江某43万元,但却坚决不承认自己是索贿行为。据刘金哲说,他只是帮助江某归还蚁力神集团的欠款,自己并没有索贿或受贿的行为。(记者李松黄洁)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