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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人寿保单可向银行贷款 贷款期限不许超3年
稿源: 《广州日报》  | 2008-10-23 15:41:44

  买了价值不菲的巨额保险,却让账户上的积蓄所剩无几,遇到急事想向银行贷款都行不通,原因是余额不足、缺乏贷款信用。到底是买保险还是放着现钱以备不时之需好呢?在投资者看来似乎已成永久之痛。

  为了解决质押贷款方式的不足,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从即日起首开人寿保单质押贷款新举措,这不仅意味着人寿保单持有者将与存单、国债等押品持有人一样,正式在该行内享受贷款资格,而且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保险单质押止付冻结时现金价值的80%,并且人寿保单将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

  质押新增保单方式

  现年35岁的张先生,是东莞一家小型服装企业的老板。今年适逢奥运年,张先生十分看好民族服装这一领域,想借机扩大自己的服装企业,但现实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不足。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想起今年3月份曾经一次性缴清了保费为100万元的人寿保险单,于是打算提前退保,但核算后却发现保费将明显亏损一大截。

  后来在保险公司人员的提醒下,张先生办理了工行近日推出的人寿保单质押贷款,并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核定的保单价值,成功贷得款项75万元。

  记者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方面了解到,随着东莞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购买人寿保险产品的人越来越多。但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当投保人急需资金时,提前退保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原有以存单、国债等为押品的质押贷款已无法满足需求,越来越多的人像张先生一样,向银行提出新增质押贷款方式的申请。

  基于此,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联合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推出人寿保险单质押贷款业务,该业务既能满足投资者眼前的投资需求,也能避免因中途退保带来的经济损失,实现了保险投资两不误。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据介绍,目前新推出的人寿保险单质押贷款业务,险种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趸缴形式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按照新规,个人人寿保险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保险单质押止付冻结时现金价值的80%,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如果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如果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按周还本付息进行还款。

  在此期间内,人寿保单将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其合同约定不损害保险人保障权益。

  申贷不需任何附加条件

  为避免申贷人在办理申办手续时,流程过于繁琐,银行方面承诺将与办理其他质押方式一样,不再新增其他附加条件。

  个人办理人寿保单质押贷款时,只需提供三类证明。

  即拟出质的个人人寿保险单(含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附加险保单等保险合同附件)、交费凭证,申请人收入证明等经济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承诺,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等书面材料;以及申请人(同时须是出具人寿保险单的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目前此项业务现已开通,具体详情可向工行东莞分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