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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损害赔偿金变身交通事故救济基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0-24 07:52:19

  本报讯(记者崔小明通讯员陈卫东)几十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找不到赔偿对象而变成了“死账”,鄞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这笔资产“盘活”,成立了我省首个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去年以来已救助27名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受害人。

  据了解,在一些交通事故中,有些死者身份难以查明,肇事者支付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只好由交警部门代为保管。久而久之,积累了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因为无人认领变成了“死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要求各地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基金,用于扶助受害人,但因没有资金来源,大多数地方难以落实。去年9月,鄞州交警大队对无主损害赔偿金进行了清理,发现累计已有几十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将已经超过3年而无人认领的钱上缴区财政,经区政府同意,由区财政将这笔钱划拨到区交警大队,成立了我省首个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共筹集资金40余万元,其中10万元由区财政专门拨款,其余30余万元是无主损害赔偿金。

  今年9月,一名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被一辆汽车撞成重伤,由于这辆汽车只保了交强险,而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远远超过了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金额。肇事者家里为这起车祸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实在无力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在医院无钱医治生命垂危,他的家属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做出极端的事情。鄞州交警大队根据规定,启用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为受害人支付了8000元医疗费用,使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挽救了他的生命。同时,鄞州交警大队向肇事者申明,这笔钱出自救济基金,希望他在有能力的时候将这笔钱还上。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成立一年来,已经救助了27名陷入困境中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支出9万余元,化解了几十起矛盾纠纷。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