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蓓 邢林 记者 胡珊)昨天,何某和丈夫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站上了慈溪法院的被告席。
26岁的何某和丈夫陆某都是慈溪本地人,读同一所中专,日久生情成为恋人。何某大专毕业后,进入慈溪一个老板名下的2家公司做出纳。陆某中专毕业后去当兵,回来后做起个体生意。几年前,两人结了婚,有一个3岁大的女儿。
陆某经营着一家塑料颗粒厂,2007年初,他打算扩大生意,苦于没有资金,于是向妻子提了借钱的事情。
何某把手伸向公司的账户,收取客户现金后不存进银行,直接交给丈夫,再用下个月现金移抵上个月现金账,到今年2月,共挪用了144万余元。被公司发现后,夫妻俩退赔了43万余元。
昨天,两人都自愿认罪,法院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