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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孩子脑袋被砸出个窟窿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25 08:43:03

  奶奶洗衣服时,他在一旁玩耍,被一手推车撑脚砸中家人监护不力负主责,手推车主人疏忽大意也要赔钱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王蓓 陈晓峰)奶奶在别人家院子里洗衣服,2岁的孙子在一旁玩耍,不料倚在树旁的手推车突然倒下,砸伤孩子头部。孩子父母为此将手推车主人告上法庭,索赔5.4万余元。昨天,慈溪法院作出判决:家人监护不力负主要责任,手推车主人疏忽大意承担40%的赔偿。

  孩子玩耍时受伤

  27岁的周某来自四川,和妻子邓某在慈溪打工好几年了,暂住在城区一出租房里。两人都要上班,他们2岁大的儿子宏宏平时就由奶奶照料。

  今年4月1日上午9点半,奶奶在房东张某院子内洗衣服,宏宏在旁边玩耍。突然,张某倚靠在院内一棵树上的手推车倒在地上,压住了宏宏。

  宏宏的脑袋被手推车撑脚砸出一个窟窿,鲜血不断往外渗。奶奶心急如焚,连忙找到正在上班的邓某,迅速将已经昏迷的孩子送到医院抢救。医生发现,手推车撑脚倒下的撞击力将宏宏的头骨砸出一个4厘米见方的窟窿,并深入脑部2厘米,砸碎的头骨继而刺入脑中。

  经全力抢救,宏宏醒了过来,生命保住了。不过,宏宏年龄还小,头骨未成型,所以要等到他长大才能做头骨破损修补手术。

  父母代子索赔5.4万

  宏宏住院治疗13天,花费2万多元,这些钱是亲戚朋友拼凑来的。为了照看孩子,夫妻俩的工作也耽误了不少,加上孩子长大后要做颅骨修补手术,周某夫妇为此代替儿子,将手推车主人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经司法鉴定,小宏宏为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5.4万余元,以及孩子成年后行颅骨修补术的费用。

  被告张某辩称,手推车摆放状况不可能自行倒下刺伤原告,因此自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事发时,原告在手推车上玩上玩下,他奶奶又在照看。如果说原告的伤确系手推车的撑脚致伤,也只可能是原告在玩耍中致伤,其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孩子奶奶负主责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祖母将原告带入张某家院内后,没有注意察看院内现状,而是自顾洗衣服,放任原告自由玩耍,可见她对原告监护不力是原告致伤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

  而被告张某疏忽大意,将铁制手推车架随意摆放在院内,没有采取其他遮挡措施,对进入其家院内的人来讲,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亦有一定责任。

  根据原告的伤情和治疗情况,法院最后确认原告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5.1万余元,由被告张某赔偿40%计2万余元。原告成年后,若需做颅骨修补手术,费用可待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权利。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