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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8条“铁律”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 违者严处
稿源: 新华网  | 2008-10-26 13:22:01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25日电(记者岳德亮)针对近来一些学校出现课外作业过多、学生在校时间过长等不规范办学行为,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申明八条给学生增加睡眠时间的规定,并明确指出要对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进行严肃处理。

  "我们是学生,可是我们的睡眠明显不足……"在浙江省教育厅网站上,前段时间出现了一则题为"这样的作息时间合理吗"的帖子。一位自称是中学生的反映,他每天5时40分就起床,学校早上6时30分上课,晚上8时55分放学,他一般要到11时有时甚至12时才能睡觉。这名中学生说,当地其他中学也基本如此,甚至更严重。

  对此,浙江省教育厅的回应是,"学生课业负担重的问题仍非常突出,今年新学期开学以来,我们不断接到举报,反映一些学校课程开设不规范、课外作业过多、学生在校时间过长、学生睡眠不足等情况。"

  足够的睡眠,是孩子身心健康的基础。浙江省教育厅指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任何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一律不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计算)不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高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的睡眠。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时组织学生上课,下课不得拖堂。

  同时,要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集体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不得组织小学、初中学生(包括寄宿学生)到校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的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除在周六上午可组织初中毕业班和高中毕业班学生进行集中文化课补习外,学校不得组织其他年级中小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中文化课补习。

  此外,还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降低文化课考试难度,期中、期末考试的难度值控制在0.7以上。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觉按教育规律办事,积极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引导全体教育工作者"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同时,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各地在检查中要逐条落实相关措施,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办学行为,要依法依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完)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