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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家涂料企业联手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0-29 07:38:23

  

  本报讯(记者汤碧琴 通讯员沈 玮)市区首个行业工会——涂料与涂装行业工会联合会近日成立,140家涂料企业加入了联合工会。工会主席曹存宁以首席代表的身份与行业协会会长袁泉利签订了一份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从而为3000多名职工的劳动报酬系上了一条“保险带”。

  “这份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将成为140家涂料企业制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主要依据,而且每年都会签订一次。”市总工会工业工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引人注目的是,集体协议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出了特别规定。其中,行业内经济效益较好(纯利润率超过10%)的企业,应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5%至10%。行业内经济效益一般(纯利润率5%至10%)的企业,可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至5%。行业内经济效益较差(纯利润率少于5%或濒临亏本)的企业,应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强求上浮。

  建立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是集体协议的核心条款。行业内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率。行业内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要根据当年物价上涨指数,协商确定工资增长率。

  集体协议还就企业要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保费,不得随意克扣、减发职工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建立和完善职工法定休假制度,职工病休假工资等作出详细规定,使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得到全方位保护。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