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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廉政审计”促基层廉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0-29 07:38:23

  

  本报讯(张伟方 陈海波 张磊)经过1年多的努力,江北区最近完成对全区55个村(社区)的廉政“制度审计”,根据测评结果,实施ABCD四级分级管理,对33个未达A级的村(社区)分别实施蓝黄红三色预警,并建立起公开问责制。据悉,这种引入审计理念推进基层廉洁的做法,在我省尚属首创。

  近年来,江北区每年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建设和基建工程项目达200起,全区村集体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达17个。为监督监管好村集体资产,推进基层廉洁工程,江北区纪委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引入廉政“制度审计”,借用审计的理念和方法,对反腐倡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去年以来,区纪委对近10年来的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出台一整套廉政审计管理和操作手册,建立起以民意为核心的测评方法和体系。该区某村信访问题较多、群众对村级管理反映较多,街道制度审计小组进驻后,立即召开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普通群众组成的座谈会,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对该村近3年的财务、基建项目管理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清查。通过审计,发现该村在民主管理、干部保廉、资产(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上存在诸多不足。

  以廉政“制度审计”为载体,该区尝试创立了集测评、预警、问责为一体的廉政制度管理体系。通过这次“制度审计”,全区55个村(社区),有22个村(社区)在基层惩防体系构建方面成效显著,被评为A级;有30个村(社区)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需进一步提升,被评为B级,实施蓝色预警;有两个村在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建设上存在不足,被评为C级,实施黄色预警;有1个村在集体资产管理、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被评为D级,实施红色预警。

  同时,区纪委出台了“制度执行公开问责办法”,规定了应当问责的六种情形,根据问题性质和造成结果,规定了一般问责和重点问责两种问责方式,依照该办法,有两个村被实施一般问责,1个村被实施重点问责。

  江北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馥源表示,“制度审计”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益尝试,打算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区建立起两级审计、分级管理、公开问责相结合的制度执行综合管理体系。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