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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食品可以免标保质期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0-29 18:57:46

  本报讯 购买食品查看保质期已成为消费者的习惯,而细心的消费者可能已经发现,新上架的部分食醋、食用盐等食品已经没有再对保质期进行标注。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11月底结束过渡期。12月1日起,对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按照新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同时明确,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以及固态食糖类这四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至于为何这四类食品可以免标保质期,市质监局质检所有关专家向记者解释说,乙醇含量超过10%(俗称10度)以上的饮料酒已具有消毒功效,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微生物几乎不能繁殖,其他生物、物理、化学因素的长期影响,也不足以使酒变质或导致其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而食醋、食用盐及固态食糖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在常温下不易发生质变,而且食醋、食用盐本身就具有消毒功能。因此,这几类食品即便免除保质期也不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当然如果要保持较好的口感,专家还是建议消费者从生产日期起算的一年内食用完毕。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