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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官司却赔钱 代理"律师"拿保全金不见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0-30 14:37:34

  本报讯 当事人找律师事务所打官司追讨债务,可怎么也想不到帮人打官司的“律师”竟会在官司胜诉之后,拿着当事人的钱“人间蒸发”了。昨天,在江北做纺织材料生意的周女士着急地打进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向记者诉说镇海兴港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黄某隐瞒官司进展,并携款失踪的事。

  保全金被律师拿走了

  周女士与丈夫在江北开了一个纺织材料公司,今年4月,因为东阳一个客户有一笔5万元的货款迟迟没有付清,周女士夫妇找到兴港法律服务所,委托该所打官司,追讨货款。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他们与服务所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写明,由服务所指派一名姓黄的律师帮他们代理这起官司。

  由于周女士夫妇起诉材料充分,东阳当地法院在8月份就判决他们胜诉,东阳客户须付清全额货款5万元。周女士说,当时她曾接到过“黄律师”的电话,告诉他们不久就可拿到货款。可随后事情的发展却让周女士始料未及。她说,在8月到10月间,她曾多次联系过“黄律师”,希望尽快拿到货款。可对方的手机一直关机,去法律服务所也找不到“黄律师”的身影。本月中旬,周女士丈夫感到事态不对,委托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到东阳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到东阳后,才知道东阳客户早在8月份就将货款转到了法院,可我们对此一点也不知情。”更出乎周女士夫妇意料的是,当初他们交给法院用于财产保全的1.5万元保全金也早在8月份被“黄律师”提走,这笔钱理应在官司结束之后马上退还给周女士。

  拿白纸骗走了签名

  到法院拿这笔保全金需要当事人授权,“黄律师”又是如何提走这笔保全金的呢?周女士向记者透露了打官司时的一个细节。她说,8月份,“黄律师”曾拿着一张白纸来找周女士,说委托书用完了,让周女士在白纸上签名授权,以方便他办案。“因为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当时非常相信他,所以没有多问,就在白纸上签了名。”周女士说,可能对方就是拿着这张有签名的白纸,擅自制作了一张委托书,到法院拿走了保全金。

  不仅如此,周女士还从东阳客户处了解到,“黄律师”当时还用自己的账号冒充周女士的账号,让东阳客户将5万元货款汇到他的账号里。后来因为账号和户名对不上,银行将货款退还给了东阳客户。无奈之下,东阳客户才将货款转交给法院处理。

  “律师”原来没有执照

  赢了官司,可保全金却没了,周女士夫妇十分郁闷。昨天上午,他们来到镇海司法局,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可让周女士夫妇再次吃惊的是,经司法部门初步了解,黄某根本没有律师执照,只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兴港法律服务所的杨主任,他向记者证实了此事。杨主任告诉记者,黄某在服务所已工作了10多年,但从没拿到过律师资格。杨主任还说,黄某已有两个多月没来上班,他们也正在找他。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法律工作者与律师资质不同,虽然也能上庭打官司,但只能办理普通民事官司,不能办理刑事官司。

  找不到黄某,周女士夫妇曾找过兴港法律服务所,要求退还1.5万元保全金。可服务所表示,这是黄某个人行为。对此,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认为,周女士当时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合同,黄某也是由该所指派,因此,黄某在此案中的行为应属职务行为,周女士理应向法律服务所追究责任。

  目前,周女士夫妇已经向当地警方报警。司法部门也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