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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环保系统贿赂窝案7名涉案人员判决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0-31 13:48:55

  本报讯市检察院昨天披露,慈溪市环保局原环境监察大队长许某受贿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已于10月28日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受贿罪,受贿金额18.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此,慈溪市环保系统贿赂窝案7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判决。

  今年初,慈溪市检察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入手,通过认真摸查,掌握了该市环保系统相关人员的受贿线索,并于4月2日对该市环保局原局长徐某立案侦查。在随后的审讯过程中,检察人员又查明了该局前任局长高某、原副局长沈某、法规监督科科长蔡某等6人的受贿犯罪事实。经慈溪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徐某在担任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2次收受相关企业人员的贿赂,共计价值61.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2年,其余6人也分别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