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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4条楼市新政今日起执行 具体方案有待细化
稿源: 东方早报  | 2008-11-01 20:02:46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今日开始执行。早报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获悉,沪上各银行房贷细则依然在酝酿之中,交易中心具体执行方案也将在今早的相关会议中细化。

  上海14条新政中明确规定了普通商品房能够享受到的优惠: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

  粗略计算,二手房交易按新政执行,全部优惠累加,普通商品房的优惠幅度最高望达房款总价的7%。

  房产交易今起按新标准

  早报记者获悉,上海房地管理部门近日已向市交易中心发文,内容和“14条”相符,今天房产交易就将以最新普通房标准执行。

  “之前大家都在等,最近一个礼拜几乎所有的客户都停止办过户了,大家都在等待执行细则出台,有的已经申报还没有交税的人都想让我们撤回。”一中介公司人士说。

  据其介绍,购房者只有在交房过户时(也即领房产证)才会去申报缴税,因此,目前已购房,但未领房产证的购置普通住房者都有望享受到新的优惠政策。

  银行贷款优惠料会从紧

  银行方面,据悉,目前除农行之外,四大行中,中、工、建三大行都没有将实施细则下发。据一位中介公司内部人士透露,他们从银行获得的信息是,贷款利率0.7倍的优惠条件将会从紧,细则将对享受这一优惠的购房客户限定很多条件。

  沪上银行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普通房标准出台之后,考虑到银行利润和业绩等因素,银行方面的细则正式颁布还有一段时间。

  凯弈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晓江表示,银行方面的贷款细则与普通房标准并无太大关联,目前银行亟待界定的是有关“二套房”、“自住”的具体定义。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对每个银行来说都是重要的地方,因此各大行都会等待,不会率先出,都要有一个试的过程,所以上海分行出台的时间可能会比其他地方来得晚。

  就早报记者提及今日会否有大量客户到银行咨询房贷的问题,各银行给出的答复大致是并不担心,“首先是新房贷客户现在数量上可能并不太多,即使有,各网点的大堂经理也会做好‘细则尚未出台’等解释工作;此外,电话咨询可能更为方便。”

  公积金利率下调0.2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发出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一、从2008年10月27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59%。

  二、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下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0.27个百分点,从3.15%调整为2.8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