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焦点报道
渭南检方称反贪局长胡建勤遭遇车祸为意外事故
稿源: 北方网  | 2008-11-02 09:43:53

  本报渭南讯(记者 卿荣波) 10月30日晚,西禹高速上,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越野车驾驶者,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胡建勤在车祸中死亡。据悉,胡建勤当晚准备到韩城,次日一早去约见举报人。

  反贪局长驾警车出车祸

  昨日下午,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阎禹高交大队获悉,事故发生在西禹高速上行152公里处(即合阳县金水沟大桥上),约为10月30日晚10时40分许。11时许,他们接警赶到现场,在快车道上,一辆牌号为陕EB555警的丰田越野车和一辆山西牌号的大货车发生追尾,越野车燃起大火,驾驶座上一男子已经死亡。燃烧的越野车旁,一50岁左右的女士被人搀扶着。

  警方从大货车司机耿某处获悉,当晚高速路上出现大雾,他保持20公里的时速缓慢行驶,到了金水沟大桥北头,忽然后面“嗵”的一声巨响,从后视镜看到是一辆丰田越野车撞上了大货车,他赶紧刹住车下车查看,当时越野车就燃烧起来,他拿出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很大,他就拨打119报警。警方对现场勘察后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因恶劣天气引起的普通追尾事故,越野车燃烧可能是碰撞引起的,越野车驾驶者胡建勤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其爱人也被甩出车外,腿部骨折,脸被撞伤。

  检察院表示是因公殉职

  据了解,胡建勤生前的职务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正县),现年51岁,曾历任韩城市反贪局局长、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4月起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其任现职以来,各方面业绩都很突出,且为人亲和,在业界口碑较好。

  昨日,有关部门在胡建勤的家乡韩城为其举办了追悼会。昨日下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处长闫永江说,胡局长当晚9时许开车从渭南出发,前往韩城是为了约见举报人,不想在半路上出现了意外,“天气不好,这是意外事故,没其他原因,没带司机而是亲自开车,有可能是私底下去了解情况,这是因公殉职。”

  约见举报人为什么要带着爱人?对于坊间的质疑,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昨日下午说,胡建勤和举报人约好第二日早上在韩城见面,当晚要赶过去,因其老家在韩城,可能是顺路把爱人捎回去,由于反贪工作比较特殊,开车、打枪都是基本技能,所以亲自开车也不奇怪。(华商报)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