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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中没责任 下年度交强险优惠却没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04 12:39:15

  本报讯 明明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然而按规定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去定损理赔时,却被告知这次理赔会留下记录,下年度车子再保险时,交强险就没有优惠了。市民顾先生有点想不明白,自己没有过错却要被取消优惠,虽说钱不算多,可心里总觉得不平。

  顾先生说,10月27日他驾车沿药行街往灵桥方向开,在药行街和开明街十字路口等绿灯亮起后,他踩油门起步。这时,右方突然有一辆轿车违规左转弯,导致两车发生刮擦,双方车辆都受了点小伤。

  交警到场后表示,今年8月1日我市出台了《宁波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像顾先生这样的轻微事故一般都是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到了服务中心后,顾先生随口问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得知虽然他在事故中并没有责任,但因为他向保险公司理赔了,下年度的交强险优惠就没有了。顾先生很郁闷,明明自己没责任,却要被取消交强险优惠,感觉不太合理。这次事故如果进行理赔,那下年度的交强险就要多交180元。因为刮擦很轻微,想来想去,他最后放弃了理赔,自己花100元钱修好了车。

  大众保险公司一位姓李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情况确实如顾先生所说,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不管有责无责,到服务中心理赔后,就会留下记录,影响下年度交强险优惠的享受。

  记者了解到,发生事故后,如果车主不愿去理赔服务中心,还是可以向交警申请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以区分责任。但因为一般程序需要扣车扣证,绝大部分轻微事故的当事人嫌麻烦。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