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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赃车赚取“差价” 被判拘役四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1-05 07:43:51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桂凌 木木)明知对方卖的摩托车是偷来的,江苏籍男子孙某不但买下,还转手倒卖赚取“差价”。日前,北仑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孙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孙某来北仑已有些日子,认识了一些小偷小摸的人,“胖子”就是其中之一。5月中旬的一天,“胖子”找到他,称有辆来路不正的摩托车要低价出售。孙某一听动了心。经过讨价还价,孙某最终以700元价格从“胖子”手里买下了这辆“本田”两轮摩托车。几天后,他又以1500元“高价”,将车卖给完全不知情的小杨。

  7月29日晚,小杨骑着买来的摩托车上街,没想到被巡逻民警拦了下来。经查证,这辆摩托车是周先生于今年5月6日被盗的,价值7142元。小杨当即告诉警方,车子是从孙某处购得的。7月31日,孙某被刑事拘留。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