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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列入两岸直航港口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1-05 07:30:51

  本版图文均据新华社

  ■新闻资料

  两岸海上直航

  两岸实现全面“三通”,是大陆方面的一贯主张。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首倡两岸“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两岸“三通”的议题就此提出,两岸海上直航是“三通”的主要内容之一。然而长期以来,两岸海上通航一直停留在局部、单向、间接的状态,远远无法满足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贸易的巨大需求。

  根据两会领导人4日在台北签署的《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双方同意相互开放主要对外港口作为直航港口,两岸船舶经许可后都可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

  两岸空中直航

  两岸“三通”的议题中,空中直航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尽管春节包机逐步扩大为节日包机,航点、航班有所增加,但由于当时陈水扁当局的限制,航机始终须绕经香港飞行情报区。

  多年来,两岸同胞特别是广大台胞持续呼吁,希望尽早改变两岸包机“曲航”的不合理状况,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面的空中通航。

  海协会与海基会4日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双方同意开通台湾海峡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继续磋商并开通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

  两岸通邮

  曾几何时,大陆、台湾在地理上是一水之隔,但在信息的沟通上几乎完全隔绝。于是,“家书抵万金”成了那个时代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记忆。

  1979年5月,大陆开始全面开办寄往台湾的平信业务,6月开始受理挂号函件,海峡两岸通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1989年6月起,台湾邮政部门开始直接收寄到大陆的信件,两岸邮件总包直封并经香港、澳门转运。但因为各种原因,两岸一直需要通过第三方通邮,而且互办业务种类也很有限,还无法全面通邮。

  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双方同意开办两岸直接平常和挂号函件、邮政汇兑等业务,并加强其他邮政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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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