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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老人遇刺身亡 行凶者称是社区书记指使
稿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 2008-11-05 21:58:07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5日电去年11月21日,媒体报道杭州铁关社区老人陈复兴无辜被人殴打。

  12月15日,打铁关社区老人沈水根又遭不明身份者刺伤……

  是谁接二连三地对老人下此毒手?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打铁关老人沈水根被刺身亡一案。

  被告人周根生当庭供述,报复沈水根是打铁关社区原书记陈连荣指使的。

  被害人家属要求5名被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208万元。

【庭审现场】

  昨天上午10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被害人沈水根的3位家人,坐在原告席上,正对面是一字排开的5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旁听席上除了被告家属外,更多的是对这起案件一直关注的群众。

  庭审开始,案件中5名被告人依次带出:周根生、叶昌正、高世祖、范礼平、戴秦霸。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害人沈水根、陈复兴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杭州新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连荣涉嫌违法事项。

  2007年11月19日,周指认后,叶纠集乔某等人(另案处理)殴打陈复兴致伤。

  2007年12月14日,周再次授意叶殴打沈水根,随后叶纠集范、高两人,结果当天未找到沈水根,行凶未果。

  2007年12月15日,叶带着范、戴等人,经范指认,戴和卢某(在逃)尾随沈水根,并朝其右大腿刺了三刀。

  案发后,沈水根立即被送往省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2008年2月2日死亡。

  被告人称: 是陈书记指使的

  5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55岁的周根生,首先接受法庭审理,其身份是新星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管理科科长。审判长问周,在案发前,是否和被害人认识。周答“认识,但彼此没有纠纷”。

  “为什么要叫人打陈复兴?”审判长问道。

  “我在公司干了十五六年……从每个月四百块干到现在……他们(沈水根、陈复兴)一直举报我们,领导真的很头痛,他在工作上有什么烦恼的事情都会朝我发脾气的……(说到这里,周有些语无伦次,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哆哆嗦嗦的)”

  审判长让周稳定一下情绪,周继续说道:“那天在办公室,陈书记暗示了我一下。”

  “陈书记是谁?”“就是陈连荣,原来是打铁关社区书记,现在是公司董事长。”

  “暗示是什么意思?怎么暗示的?”审判长问。

  “就是陈书记指使我去找人教训他们的。”周话音才落,旁听席里一片哗然。

  周称在打牌时认识了叶,叶曾是个侦察兵,现在是保安队长,打架很厉害。第一次“成功”地教训了陈复兴后,周分两次给了叶2万元钱。

  周根生接着说,之后,沈水根继续举报,让陈连荣头痛不已。陈示意周要让教训升级,“这回要好好教训他,起码让他住几天医院。”

  终于,沈水根倒在血泊里,叶“圆满”完成任务后,从周手里拿到了1.3万元。

  周前后共计付给叶3.3万元,陈连荣给了周2万,其余的钱表示会在发年终奖时给他。

  之后的4名被告,都承认了打人的事实,但均表示不知道沈水根的举报人身份。

  公诉人称: 以目前证据看陈尚不足以构成犯罪

  案子整整审了一天,没有当庭宣判。

  审判长最终归纳了2个最重要的争议焦点:

  一、除了周以外的其余4人,是否对沈水根的举报人身份知情,是决定量刑、确定案件情节恶劣程度的关键。

  二、对被害人的刺伤,是否是被害人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本就有冠心病,而且是事隔近2个月之后,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那么陈连荣为何没有成为被告之一呢?公诉人称,以目前检察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来看,陈还不足以构成犯罪。

  昨天,被害人家属还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要求5名被告赔偿包括100万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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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