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本市入住老年公寓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昨天(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通知,将10家老年公寓医务室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这10家老年公寓医务室是朝阳区圣泽峰老年公寓医务室、丰台区康馨敬老院医务室、丰台区卢沟桥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石景山区民族养老院医务室、海淀区温泉镇敬老院医务室、海淀区东岳老年公寓医务室、大兴区红星敬老院医务室、大兴区泰福春老年公寓医务室、大兴区清源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昌平区十三陵温馨老年公寓门诊部。
据介绍,参保人员入住以上10家老年公寓需在其医务室就医的,可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后,发生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即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作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