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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乡村变城市社区 养狗管理有盲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06 13:05:44

  本报讯 三条看门狗吓煞居民,本报昨天报道了鄞州古林镇藕池村绿荷苑南区一养狗扰民事件,不少读者也就此来电,反映被狗骚扰的遭遇。

  记者昨天调查发现,这类问题在城郊新建的社区尤其突出。近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先属于城郊的乡村现在成了社区,而在这些区域养狗也成了管理盲区,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刘先生家住江北庄桥街道广厦社区。他说,小区里的住户很多都是原先附近村庄里的村民,他们搬进小区后,还一直有养狗的习惯,每到半夜,小区里到处能听到狗吠声,很吵闹,都不像是生活在居民小区里。小区里狗粪随处可见,影响环境卫生。有的人家还养那种大狗,时有伤人事件发生。

  对此,广厦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很头疼。昨天下午,一名姓包的工作人员称,由于该社区的特殊性,在社区里养狗的人很多,而居委会没权管,许多时候等问题出现了,也只能以劝解为主。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由于他们社区不在江北区养狗限制范围之内,所以社区居民为狗打疫苗、注册上牌等,都是靠自觉。目前,该社区登记在册的宠物狗有近百只,但更多的狗并未注册上牌。

  据了解,2004年修订实施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第三条中规定,海曙、江东和江北行政区域范围内为限制养犬地区,但甬江街道以外的农村地区和限养区内农民聚居的自然村,暂不列入限制养犬范围,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2004年11月,江北区根据自身实际,又颁布了关于甬江街道限制养犬区域确定的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江北农村地区的限养区仅包括甬江街道包家村、孔浦村以及百合社区,并没有包括广厦等几个新社区。而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对此,江北区犬类管理服务中心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称,2000年后,原本属于农村范围的天水、广厦等社区所在区域建立了城市社区,然而相关的犬类限养规定却一直没有变化,这就出现了管理上的空白。

  目前,我市犬类管理只有公安机关具有执法权,但许多时候只能等出了事情后,公安机关才能介入处理,起不到相应的监管作用。在农村,犬类管理并没有具体落实到某个部门,畜牧防疫部门也只是负责对狗开展免疫工作,且这还要靠居民自愿。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