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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LOGO设计向社会公开征集
稿源:  | 2008-11-07 09:34:10

  随着城市发展,宁波将建设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线网包括地铁和轻轨(敷设方式包括地下、地面和高架),为了树立宁波轨道交通的品牌标识,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轨道交通标志设计方案。

  一、征集要求:

  1、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被注册。

  2、设计的LOGO要有创意、新颖、独到,设计理念、风格表述清楚,色彩简明大方,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

  3、LOGO名称要易于被人记忆,简洁凝练且要符合实际。

  4、所设计LOGO要美观大方,能与名称有机结合。

  5、LOGO要求突出:宁波的历史文化、名胜与轨道交通的快速、经济、舒适、方便、安全等特点的相结合。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应有核心设计方案、设计理念说明。

  2、中文或英文均可。

  3、要求A4纸张打印,附详细的设计说明,同时用电子文档传输。

  4、作品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一张黑白设计图稿,图纸大小为A4纸规格。(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个人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

  5、如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创意理念说明文字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三、投稿要求:

  1、电子邮箱以附件形式发至:sjr743636@sina.com

  2、光盘刻碟快递请邮寄至:宁波市中山西路138号1720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编:315000

  联系人:施佳荣 电话:0574-87689121

  3、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请注明:“宁波轨道交通LOGO设计方案征集”字样。

  4、征稿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1日

  四、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由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标志征集委员会聘请专家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评出20个入围作者。委员会将邀请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最后评审,选出的作品将报宁波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第一名作品注册,并向社会公布。奖励办法如下:

  1、设计奖第一名(1名): 奖励人民币30000元

  2、设计奖第二名(1名): 奖励人民币 5000元

  3、设计奖第三名(1名): 奖励人民币 2000元

  4、设计优秀奖 (3名): 奖励人民币 800元

  以上奖金发放时将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法律保护:

  1、方案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有权对被选商标图案文字进行修改。

  2、所有应征方案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方案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各人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所有。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