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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迈出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第一步
稿源: 新华网  | 2008-11-10 22:46:43

  新华网成都11月10日电(记者侯大伟、刘海)10日上午,两宗共计20余亩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成都市锦江区农村土地房屋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成功出让。这是该市首次公开挂牌出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标志着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市,历史性地迈出了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的第一步。

  今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成都市此次挂牌出让行动,被广泛认为符合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精神。

  据了解,此次挂牌出让的两宗土地分别位于锦江区皇经楼村和棬子树村。这里是正在兴建的汽车产业园核心区组成部分,共计23.2214亩,出让价格为每亩80万元,使用年限为40年。两宗土地分别被成都宝驹汽车服务公司和益扬燃料公司获得,将用于品牌汽车4S店和一家加油、加气站的建设。

  虽然每亩80万元的出让价格,仍远远低于邻近城镇建设用地每亩数百万元的市场价格,但两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定价方式、4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产业发展的布局规划、国土部门办理的红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基本与城镇建设用地相一致。

  负责组织本次挂牌交易的锦江区农村土地房屋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主任罗文说,这两宗农村建设用地的成功上市交易,意味着成都市在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个重要标志,意义非凡。

  这两宗农村建设用地的成功上市交易,得益于此前成都市进行的农村土地及房屋权属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07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成都市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之路,于今年初开始对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的确权工作,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林地使用权证》,涉及农户58万多户,目前已有60%完成入户摸底调查,11%完成确权颁证。产权明晰的土地管理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市场上实现“同地同价”提供了基础条件。

【编辑:夏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