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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下“囚衣”冒充“老板”骗财骗色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1-11 07:45:22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简芽香 周亚军)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通过中介所发布招聘信息,然后在“面试”时设法“借”走应聘者的钱物后溜之大吉。11月6日,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施某提起公诉。

  无业人员变成了“老板”

  今年52岁的施某系鄞州区人,小学文化程度。曾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过刑。2004年刑满释放后,施某曾在一家公司做门卫,今年春节后失业。此后,他竟动起了歪脑筋。他先到市区一些家政中介所拿来名片或联系电话,然后打电话给这些中介所发布招聘信息,称自己是开公司或办厂的老板,需要招聘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担任门卫、保管员或保姆。为此,他先后办了两个小灵通号码,用于和应聘人员联系。

  “老板”借走钱物后失踪

  今年3月24日,一名绍兴口音的老人通过中介所和施某取得了联系。施某称门卫报酬是每月1200元,但没有休息日,两人约好在一家医院门口见面。见面后,施某煞有介事地介绍起厂里的情况和门卫工作注意事项。一番交谈后,施某对对方表示满意。他告诉老人,自己急着要去医院看朋友,但身上钱不够,想向老人借些。见老人身上只有100余元,施某提出“借”用电动车去银行取钱,之后他就一去不返,小灵通也关机了。5月中旬的一天,施某又以同样手段骗得另一被害人一辆价值2000余元的电动车。

  今年5月,施某又先后将4名应聘老年人约到市区五交化市场、二号桥批发市场或家乐福超市等地见面,以进货钱不够为由,向被害人“借”钱。被害人碍于“老板”情面,大多爽快地掏出了钱,直到久等“老板”不回时,才意识到自己受了骗。

  五旬妇女被假老板“骗色”

  6月7日,一名50多岁的妇女通过某家政中介所与施某联系,要求应聘合适的工作。见了面后,施某谎称自己是老板,离异,对她第一印象很好。施某还表示,第二天他要和客户去大酒店吃饭,届时想带她前往,让她穿戴得体面些。该妇女被施某的花言巧语所打动,不仅在施某陪同下回家取来十多年前买的金项链穿戴整齐,当晚还和施某一起“开了房间”。第二天早上,该妇女从卫生间洗浴出来,施某已带着她价值7000元的金项链和现金溜走了。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说,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目前一些家政中介所发布招聘信息,审核制度不严,谁只要打去一个电话,中介所就会“来电实录”,这一切为施某等人行骗提供了方便。有关部门和应聘者对此务必提高警惕。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