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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法院判决 投资置产都会受影响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13 15:38:06

  近日,镇海市民方博终于拿到了5万多元伤害赔款,而为了拿回这笔钱,他等了整整4年。

  4年前,方博因为小事和另一名市民俞成发生纠纷,在争斗中被俞成砍伤了胳膊。法院审理后判决俞成赔偿方博80989.5元,谁知俞成在交纳了3万元赔偿金后当起了“老赖”,声称没钱,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此案,但是俞成玩起了“捉迷藏”,使此案执行陷入僵局。2007年镇海启用四级联动执行网络后,法院通过和房管、工商等部门的内部联网系统,发现了俞成非正当转移的房产。几经周折,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俞成终于将剩余的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打造四级联动执行大网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民商法学硕士、镇海法院执行法官段程瀚认为,执行难的问题主要是找不到执行人,找不到可执行的财产,再加上法院案多人少,因此造成大量积案的存在。对当事人来说,虽然赢了官司,却只是拿了一张“法律白条”,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大打折扣。

  从去年以来,镇海法院打造了一张四级联动的大网,让“老赖”无处可逃,大大缓解了执行难的局面。这张执行网络自上而下分为四个层级:第一级是“建立执行威慑体系,破解法院执行难”协调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副区长和法院院长任副组长;第二级是乡镇、街道执行协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第三级是遍布各镇、街道、公安以及金融系统的执行联络员,以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公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第四级是执行信息员,由村、社区一级的治保委员组成。

  在这个基础上,镇海区统筹建设全区的执行网络,划分了人民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工商分局、地税局、金融、保险等执行机构,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比如公安部门根据需要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工商部门协助法院办理被执行人股权冻结、转让等手续;金融机构依法限制被执行人的贷款融资;地税部门提供被执行人退税信息,严把被执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土部门配合法院处理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证……如果“老赖”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融资、投资、置产、出境等都将受到严格审查和制约,其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将“寸步难行”。

  去年案件执结率达94%

  据法官介绍,有一个日本人拖欠了20余万元加工费,企图逃回日本。执行网络联动后,及时将其拦截在出境处。还有一名“老赖”为了躲避执行,多年外出没有回家,去年春节前回到镇海,用身份证在一家旅馆登记了一个房间,没想到很快被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迅速通知了执行法官,法官赶到了现场。“老赖”当时外出不在,回来后听旅馆老板说起此事,吓出了一身冷汗,第二天就主动和执行法官取得联系,答应还款。

  而在运用执行网络的同时,镇海法院也推出了很多人性化的措施,例如被执行对象家有红白喜事就暂停执行、尽量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将案件执行完毕等等。

  据统计,去年,镇海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94件,执结1217件,执结率高达94%,没有一件案件超过期限。其中凡是有执行联络员参与的案件,执结率达到100%。虽然执行网络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执行网络目前只是覆盖镇海,如果牵涉到外地的被执行人,这个网络的优势一下子发挥不出来。“如果全国能够联网就好了。”镇海法院一名执行法官不无遗憾地说。

  这一做法值得推广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炳生认为,法院判决“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法院判决公信力的重要原因。造成“法律白条”现象,固然有执行法官执行力度不够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随着现代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公民财产的隐蔽性也随之增强,当事人和法院都缺乏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有效手段。加之被执行人恶意转移和隐瞒财产,使法院的执行难度空前加大。镇海法院的执行联动,通过法院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使企图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为解决执行难这一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借鉴效应,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