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今天刊登公告说,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通知,公司原脱硫技术服务提供商ALSTOM已向SIAC递交仲裁申请,公司决定参与仲裁申请的实体问题阶段,但不放弃仲裁地管辖权异议权。现SIAC已正式受理此仲裁,预计将于2009年4月正式开庭审理。
根据仲裁申请书,ALSTOM要求浙大网新偿付专利使用费及利息合计409.88万美元,随后又将该赔偿额追加至3857.6万美元。针对ALSTOM的请求,浙大网新提出了反请求,要求ALSTOM偿付因其违约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约400万美元。
浙大网新表示,根据公司8月18日与控股股东网新集团、控股子公司网新机电签订的《关于脱硫业务承接、转让的框架协议》,网新集团将在扣除项目前期费用、项目相关成本及为脱硫业务承担的风险损失等相关费用后,将相关业务转让给网新机电,即网新集团将承担公司之前所承接的脱硫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或有风险与损失。因此,上述仲裁不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