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0年前,国务院令第252号颁布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一项新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建立起来,由此确立了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实现了登记管理机构对事业单位的依法管理。《条例》实施十年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了事业单位社会化。近日,市编委办召开纪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邀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部分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就我市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以及今后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以下为与会代表发言摘登。
在计划经济时期,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党政机关的附属品,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事业单位进入社会,走向市场,成为社会发展主体,这就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当事业单位进入市场开展活动后,还要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市场行为。按照《条例》规定以依法登记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无疑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提供了“身份证”和“通行证”,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化建设的需要。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对事业单位实行跟踪管理的主要手段。以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对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财务、资产、人员等管理情况,机构编制部门知之甚少。《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事业单位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必须每年定期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报告,这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事业单位的权力和责任,保障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有效地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同时通过事业单位年检、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建立内外结合,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保证。一方面,事业单位只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工作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人员素质,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自我完善和发展。另一方面,《条例》在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另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也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抓好事业单位监管。形成事业单位直接抓、主管部门主动抓、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抓、社会舆论监督抓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管体系,不断规范事业单位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条例》 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华声昌
目前,我市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有3248家。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529家。《条例》颁布1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抓基础、抓服务、促发展,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呈现逐步规范、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年来,我们首先抓好基础工作。健全了登记管理组织机构,不断完善规范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登记档案管理,市县两级登记档案都达到市一级标准。其次是抓服务。从2001年起,推行到主管部门上门办理事业单位年检的服务制度,截至今年,市本级上门服务面达到98%以上,县(市)区达到70%。在全省率先推行法人登记网上初审和15种法律文书,深受事业单位的欢迎。再次是通过多种途径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从2004年至今,全市3600余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了法人登记、法律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受训面达95%。强化监管工作,近年来先后两次会同市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对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活动、财务、资产、收费等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达到了边检查、边督促、边整改、边提高的目的。同时,建立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逐步形成对事业单位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扩大登记管理工作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先后以《条例》颁布五周年和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了有奖知识问答、登记管理工作大家谈、有奖征文竞赛等系列活动,并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条例》精神,树立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创新发展的思想,继续抓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法定代表人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坚持内外结合,横向联合,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实行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加强调查研究,妥善解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使登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宁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汤克坚
科学、规范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依法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前提,是深入贯彻《条例》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奉化市人事局、编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扎实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管设立、管职能、管人员、管运作”,从源头上为事业单位登记把关。目前,奉化市符合条件的214家事业单位全部按照《条例》进行了登记和管理,走在全市前列。
近年来,奉化坚持用“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管好事业单位的设立和整合。对涉及事业单位设立、职能调整、核定事业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坚持用“继承发展与创新”的思路,即时更新和界定事业单位的民事主体、宗旨和业务范围,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对已有职能已经转移或者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业单位,进行审核后,重新进行了业务范围认定。坚持用“两册”和清理“编外用工”的办法管好事业单位人员。对事业单位管理实行实名制,建立全市事业人员花名册。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制度,全面详实掌握所有事业人员基本情况。加大对“编外用工”的清理工作,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编制的人一律予以清退,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持“横向联合执法”的措施,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运行。每年,奉化市人事局、编办都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形成了各部门自觉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的默契配合。银行办理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质监部门为事业单位办理机构代码证等事项时,都须先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商部门给事业单位办理“营业执照”,物价部门给事业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等事项时,都须查验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
把住源头 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奉化市人事局局长 俞伦
施行《条例》的核心,在于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保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对经济社会建设的应有作用。从这一点来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与登记管理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方面,要充分发挥登记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合力作用,坚持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相结合,做到多策并举,取得实效。
今后,教育主管部门将继续积极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本系统事业单位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一是依法加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完善和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任审计、离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制度,及时做好单位撤消、合并时的审计工作,及时做好单位资产评估审核,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纳税、收费、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三是继续加强主管部门每年年检前对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先行审核制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做到统一规范与发挥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五是做好对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多为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提供各项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对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与登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登记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年检情况、专项检查情况以及从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督促所属单位规范管理行为。
发挥主管部门作用 强化事业单位管理机制
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王旭峰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是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和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基础,对我们医院来说,更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根本。
第一医院作为宁波市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之一,多年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努力以制度建设来抓好医疗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一是健全规章制度。2007年,在一系列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又根据“三甲”及医院管理年标准,制定了《宁波市第一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等7项新的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和执行首诊负责制、门急诊工作制、“绿色通道”制、手术审批制、三级查房制、病人病情诊疗告知制等各项制度。结合院信息化建设实行网络手术申请及手续权限设置管理。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如修订了医疗查房考核细则,细化各项核心制度的考核,2007年共组织医疗行政查房12次。四是加强联合会诊。2007年共组织进行了123例次全院总会诊、对院内检查治疗有困难的及时请上级医院及兄弟医院会诊281人次,接受外院邀请会诊332人次。五是做好质量监控。严格执行病历质量院、科二级质控管理制度。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医疗质量管理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和监督,以制度促管理,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提高。
完善制度建设 促进医疗质量管理
宁波市第一医院院长 阮列敏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暂行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这很有必要,对我们法定代表人很有帮助。通过培训,使我们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提高了依法登记意识;也加深了对事业单位管理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增强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为我们学习交流、研究探讨提供很好的平台。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对学院的管理能力。班子结合实际,提出了“应用型、符合型、外向型”人才培养模式、规范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实践教育体系建设、实行人才强院和社会服务提升战略等思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及工作交流制度。科学规范管理促进了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比如学院在全省91所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中排名第二,学生学科性竞赛获国际冠、亚军奖30余项,有3项教改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部教材入选“十一五”国家教材规划。先后获国家级科研成果13项,成为同类学校中首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最多的学校等。
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 许为民
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情况是事业单位年度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这些情况,能判断事业单位是否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如果事业单位连年亏损,甚至资不抵债,一旦产生民事纠纷,就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同样,如果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产权不明晰,事业单位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其民事责任只能由上级主管部门来承担。因此,财务资产管理既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决定性工作。
我处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承担老三区范围内道路、下水道、桥梁、路灯维护、排水管理和城区防汛防台等工作。单位工程设备多、每年养护工程项目多,资金缺口大,因此十分重视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几年来,我们通过完善预算执行制度,强化预算落实考核等方式,有效控制日常经费支出增长。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相继制定和完善了财产物资管理、大宗物资设备及设施维护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经费管理等制度。严格财务监管制度,对政府指令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流向、使用、结算的监管。规范行政许可项目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节约办公经费使用,实行办公室集中采购、各部门领用逐笔登记制度,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建立健全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标准,严控招待支出等。通过上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有效促进了我处事业发展和资产增值。近三年来,我们共投入养护和专项改造经费4.34亿元,固定资产增值3000多万元。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 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处长毛礼胜
创新业务活动 强化服务功能
宁波市图书馆馆长 庄立臻
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才能确定其法定地位。否则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也就不能为社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市图书馆是为全市人民传递知识、传播文化、传承文明、开展社会教育、提供培训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条例》,严格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并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足做好创新这篇文章。如在服务方式上,采取了开架借阅、自助检索、阅读指导、读者点书、讲座培训、社会宣教等方式;在服务领域上,从馆内到馆外、从实体扩展到网络、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在服务技术手段上,采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工程、网络图书馆等。通过创新,强化管理,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文化需求。至今,在全市重点工程、企业、农村、社区、部队、福利院、民工子弟学校等地建立180余家服务点,实行365天免费开放服务,图书流通量突破200万册,每年读者到馆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
今后,我们继续坚持文化惠民的宗旨,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推陈出新,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良的服务,不断丰富广大群众文化和精神生活,实现事业发展和跨越。
突出公益服务 推进文明建设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何雪玲
事业单位承担大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是区别于企业和社团的明显标志。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体现在为社会公益服务上。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是由政府创办的为老年人提供休养、医疗、康复、娱乐和教育等服务的省一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创办16年来,中心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目标,以专业化服务,特色化管理,成为老人颐养天年的美好家园,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心拥有较完善的文化娱乐、康复医疗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根据休养老人不同年龄、病情、残情实行分区域服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护理和住院病床,实行24小时生活护理。注重提高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我们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工作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心先后获得20多个省、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宁波市精神文明对外交流的“窗口”。
今后,中心将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示范、指导和骨干作用,在探索社会化养老工作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