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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多家车商联手倡议改“行规”——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1-14 07:43:51

  本报讯(记者 周雁 通讯员 林俊波 陈文军)消费者付钱买了车,车商却要缓几天再给汽车合格证,这是过去汽车行业中普遍的做法。今后,这一做法将逐渐被车主付钱之前车商主动提供合格证的行为取代。昨日,市汽车流通协会向全市汽车销售商发出倡议,在倡导诚信经营的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批12家企业响应倡议,表示在消费者支付车款前事先出示合格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买了新车上不了牌

  今年9月,陆续有数十位消费者向工商12315中心投诉,称从7月中旬以来,他们在宁波东本华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信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汽车后迟迟拿不到新车的合格证,导致新车好几个月不能上牌,只能停在车库。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产生一系列症结的原因是车商将合格证抵押给了银行。最后经过有关部门的多方协调,银行才同意无条件将合格证交还给消费者。

  据记者了解,在汽车销售行业,“合格证抵押”是个不成文的“行规”。正常情况下,汽车生产厂家、银行和4S店(销售商)签订三方承兑合同,根据合同规定,4S店在交给银行一定额度保证金后,向厂家进货。厂家将汽车发给4S店,把有“车辆灵魂”之称的合格证抵押给银行,由银行向厂家支付车款。4S店将车辆卖给消费者后,再将车款交给银行以换回合格证。只要4S店及时将车款打给银行,保持资金链流畅,消费者都能当场或购车三天里拿到合格证,按时上牌。

  东本华邦等公司的汽车合格证抵押事件暴露了这一“行规”的漏洞,也让不少消费者在买车时有了顾虑:如果没有当场拿到汽车合格证,自己会不会也陷入买车无法上牌的尴尬境地?从车商的反馈信息来看,该事件发生以来,消费者买车时大都会主动咨询这方面问题,是否能拿到合格证也成为消费者下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手交钱,一手交证

  为此,市汽车流通协会昨日向各会员单位发出诚信经营的倡议,同时提出“告知承诺制”。据了解,汽车流通协会监制了一份《4S店交车服务物品验收清单》,清单上除登记车架号、零售商代码、车型、颜色等车辆基本信息外,还列出随车附带的车辆销售发票(3联)、合格证原件、整车分拨交接单、车辆专用点烟器、随车工具等10余件清点物品,其中发票和合格证是每辆汽车必备物品,也是车辆上牌的必要件,其他物品按各品牌车辆有一定差异。

  宁波轿辰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宁兴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永耀电力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海达汽车有限公司、浙江祥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中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天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鑫之杰汽车有限公司、宁波龙华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宁波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明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率先响应倡议,表示不扣押车辆合格证,“一手交钱,一手交合格证”。另据了解,我市目前有100余家4S店,其中汽车流通协会下属的企业60余家,买车先验合格证这一做法将先在60余家会员单位中逐步推广。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