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北京楼市一直委靡不振,打折促销日益普遍化。尽管打折让利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好事,可是对于那些已经买了房子的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特别是在房价高点买入的人,那是相当不爽,退房风波不断。这场风波如何演进,本报将持续关注,希望专家的解答有助于业主正确理解和认识自身的权益。
退房事件不断
近期,北京因为房价下跌业主闹退房、要补偿的事件不断发生。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和开发商目前无法就退房或补偿达成协议。
10月初,在中海城销售中心的售楼处,20余名业主从早晨开始一直等到晚上6点,等待中海城对于退房事宜的答复。据“中海城业主维权团”业主表示,关于退房事情他们已经向中海城反映了一个月,但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答复。
闹退房的不仅是中海城,10月份位于昌平回龙观的东亚上北中心,也是因为房价问题发生了集体退房事件。还有位于管庄的远洋一方,11月初,因远洋一方项目房价下降较多,百余业主围堵远洋一方售楼处,要求开发商高层出面,商讨补偿事项。
除了上述这些项目外,还有不少降价项目的老业主,也无法遏制退房的冲动,只是碍于各种原因,而无法采取实际行动罢了。
退房潮尚未形成
由于出现了退房事件,因此,有人开始担心“退房潮”正在形成。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北京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的退房潮。
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公示数据显示,截至11月10日,期房的退房记录为1577次,现房为584次,总共退房次数为2161次,上半年这个数字为2144次,上半年到现在基本上变化不大,并且这些退房次数也不全是发生在2008年。而另一方面,数据显示,1月至11月10日,京城共成交商品住宅78344套。这样的成交量与退房次数来说,并不是多大的比例。因此,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认为,北京目前没有形成退房潮,但退房的情况会逐渐增多。
尽管现阶段并没有形成退房潮,但是,受到房价下挫的影响,不少人的退房意愿正日益高涨,只是迫于各种原因无法达成退房。业主高先生就是这种情况,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是要缴纳高达30%的违约金,高先生尽管很想退房,但是在这样的条款下退房损失更大,只能无奈放弃。
楼市打折愈演愈烈
老业主之所以要退房,就是因为房价降了,不愿意承受经济损失。北京楼市进入2008年以来,降价促销的举措就没有停止过,并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过从北京的情况来看,真正大规模全方位降价的项目并不多。
据记者了解,一些项目听起来打折力度颇大,可实际就是几套特价房。比如华业玫瑰郡、远洋山水等项目,都曾经推出特价房。另外,记者调查了不少在售项目,一次性付款的可以享受较大优惠。但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能够一次性付款的很少,多数还是要依赖银行的贷款。
尽管多数项目还是不愿提打折降价的事,可实际的房价下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现象,一些老项目的后期,由于前期房价涨得太高,销售不畅通,因此,这些项目为了能名正言顺降价而不被老业主追着要补偿或者闹退房,而采取了另起炉灶的方式。后期重新制定案名,以新盘的姿态入市。
另外,近一段时间,团购开始受到开发商青睐。以团购的名义可以名正言顺地打折,而不用再遮遮掩掩。诸多大盘都开始团购,而据了解,团购中,消费者可以享受到不小的折扣。
-律师说法
要根据合同条款决定是否退房
针对业主退房这个问题,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退房是受到法律支持的。因为这种情况一般都会在合同条款中写明。一方违约,一方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房子就可以退掉。但这要看当初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的具体规定。如果当初条款中使用的是确定字眼,“应当”之类的,开发商就要在购房人交了违约金后把房子退掉。如果使用的是不确定字眼,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开发商就可以不给退房。因为开发商也一样不愿意承担这样的经济风险,因此还是要看双方的约定。
-业内看法
房价下跌谁买单
亚豪机构副总任启鑫表示,房价下跌确实造成了前期购房业主的资产缩水,但对于自住型购房人来说,选择到适合自己收入水平、居住要求的房屋才是最重要的。资产价格的或涨或降仅仅是场数字游戏,短期的资产价格缩水只是市场周期性调整的暂时回落,对于自住型购房人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对于投资型购房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应该承担自己投资行为的后果,毕竟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